[ 九成网友 ] 于2011-03-16 16:11:16 上帖
“道德的血液”这个词,是温家宝总理首创的。面对一些企业罔顾人民利益的行为,他曾批评说:企业家的血管里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前不久,他又批评房地产商,认为房地产商的血管里也应该流淌道德的血液。
“血管里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是个文雅的批评,通俗地说,其实就是“缺德”。
本网友认为,要产生“道德的血液”,还得从源头抓起。
骨髓是人体的造血组织,位于身体的许多骨骼内。类似的,要拥有“道德的血液”,要让血管里能够流淌着“道德的血液”,那么就得先使骨髓拥有道德。
如果一个人的骨髓里压根就没有“道德”,那么,骨髓制造出来的血液,又怎么可能是“道德的血液”?血管里当然就更不可能有“道德的血液”了。
企业家如何拥有“道德的骨髓”呢?
法律的本质是社会制定出的禁令,属于“他律”。道德的本质,则是“自律”。
当众人注视的时候,一个人的行为显得有道德,那未必是真有道德,也可能是“作有道德状”。
无论是私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只要是企业,首要目的就是获取利润,通俗地说就是“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钱的买卖没人干”。
因此,无论是民营企业家,还是国有企业家,内心的第一冲动就是赚钱,绝对不是什么道德。
马克思说过: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不是资本特别坏,仅仅只是因为它是资本而已。
民营企业家和国有企业家也是如此。把获取利润视为首要目的,是他们从“骨髓”里的想法。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特别坏,仅仅只是因为他们是企业家而已。
要改造他们的“骨髓”,“脱胎换骨”,成为骨髓里有道德的人,那是相当困难的。仅仅通过呼吁而指望他们自发自觉地做到这一点,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那么,用法律去压,行不行呢?短时期内是可以的,长期则是不行的。
时代不同了,民营企业家和国有企业家的骨髓缺德问题,以前可能属于“敌我矛盾”,现在他们代表先进生产力,所以只能是“人民内部矛盾”。
既然是“人民内部矛盾”,那就只能通过说服教育,不能压服,只能说服。
那么,说服不了怎么办?本网友认为,既然说服不了,那就只能转变观念,把不适应先进生产力的旧道德抛弃,代之以适应先进生产力的新道德。
例如,“投机倒把”以前是刑事罪行,但是市场经济是必须允许“投机倒把”的,所以刑法修正案就把这项不适应先进生产力的旧罪名取消了。
这个例子虽然是法律方面的,但其实同样适用于道德、文化。温总理近日不是提出要重视“文化传统”么?
其实意思也就是要改造不适应先进生产力的文化现状,用适应先进生产力的文化传统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