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
周四,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数做出裁决:奥巴马总统的医改法可以为中低收入者购买健康保险提供联邦补贴。 据《纽约时报》报道,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代表多数法官写下裁决。最保守的三名大法官斯加利亚(Antonin Scalia)、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和阿里托(Samuel A. Alito Jr.)表示反对。 这一案件涉及奥巴马医改法的核心。医改法建立的政府健保网允许人们上网购买个人保险计划。有一些州建立了自己的政府健保网,其他34个州采用联邦政府建立的健保网。全美使用政府健保网购买保险的民众当中,85%都是根据收入得到的补贴来支付保费。补贴只能适用于通过各州自己建立的政府健保网购买保险者。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写道,有些词必须放在整个法律计划中理解。他说,上下文和整部法律都要我们撇开那些相关词语的自然含义。 他写道,“国会通过医改法是要改善健康保险市场,而不是破坏它们。……如果可能,我们必须根据同前者一致的方式来解释该法律,避免后者。” 来自维吉尼亚的四名原告控告奥巴马政府,声称那一短语意思就是法律禁止联邦政府为没有建立健保网的各州提供补贴。那些原告挑战国税局的规定–国税局说不管是通过本州还是联邦健保网购买保险,都可以得到补贴。他们说,该规定同医改法相矛盾。 政府律师说,法律其他部分证明国会并没有限制补贴。接受原告的立场就将影响600万民众,给保险市场造成大混乱。他们还说,在法律通过之后很久都没有被人发现的那一短语本意是鼓励各州建立健保网。 |